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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院师生参加《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法(草案)》(四川版)立法研讨会

日期:2024-01-02   点击数:  

根据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安排,《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法》已被列入全国人大第二类立法项目。2023年12月1日,中华全国总工会召开关于推进《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法》立法工作部署会,要求上海、四川、吉林、山东等地形成草案建议稿。

2023年12月,四川省总工会委托西南交通大学立法专家团队开展《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法(草案)》(四川版)的委托起草及相关研究工作。遵循“科学立法、民主立法、依法立法”原则,为加快推进《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法(草案)》(四川版)立法进程,四川省总工会于2023年12月29日组织召开立法研讨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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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省总工会副主席徐真彦、省总法律部部长余江、省总法律部副部长张媛媛等出席,我校经济管理学院教师李攀,我院教师邓君韬、杨珊、张敖作为专家组成员参加研讨,2022级法学硕士研究生骆阳、2023级法律硕士李玲宇随同参会学习。

徐真彦副主席就《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法(草案)》立法任务传达四点精神。第一,意义重大,使命光荣。目前全国仅有五个省份参与草案建议稿拟定;第二,时间紧,任务重。在进行立法框架搭建时,要将中央文件有关指示精神作为根本遵循,接下来要紧锣密鼓开展调研和论证,在草拟过程中要时刻跟踪关注中央是否出台新的文件;第三,要求严格,精益求精。坚持法言法语,重视逻辑性与立法规范;第四,扬优创新。努力把四川优势发挥好,整合科技创新资源,引领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,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。

专家团队李攀副教授认为,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应当具有准确性和针对性,所以“产业工人”作为法律的主体概念应当精准、审慎确定,突出对产业工人队伍专门立法的必要性。

专家团队邓君韬副教授回溯毛主席对《从上海机床厂看培养工程技术人员的道路》调查报告所作批示,结合晚近上海、宜宾等地产业工业有关政策试点,建议跟踪各地实践,做好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跟踪评估。专家团队杨珊副教授认为,“产业工人”概念具有时代性,其内涵和外延还在不断发展变化,若严格限定产业范围,则法律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概念僵化、规制漏洞等问题。法学硕士研究生骆阳汇报了学术期刊关于“产业工人”的概念梳理与关注侧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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徐真彦副主席指出,《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法》是省总工会和四川省高度重视的立法项目,也是国家首次对产业工人队伍进行专门立法,勉励交大团队发挥学科优势做好委托起草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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